报告编号:25XP583049796007 报告类型: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

淮北同晟公路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

发布日期:2025-09-05 浏览次数:0

根据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要求: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,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。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。检测、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,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。